《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节对混凝土预制桩的制作进行了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1条指出:混凝土预制桩可在施工现场预制,预制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2条指出:制桩模板宜采用钢模板,模板应具有足够刚度,并应平整,尺寸应准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3条指出:钢筋骨架的主筋连接宜采用对焊和电弧焊,当钢筋直径不小于20mm时,宜采用机械接头连接。主筋接头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对焊或电弧焊时,对于受拉钢筋,不得超过50%;
(2)相邻两根主筋接头截面的距离应大于35dg(dg为主筋直径),并不应小于500mm;
(3)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和《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4条指出:预制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主筋间距的允许偏差为±5mm;
(2)桩尖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为10mm;
(3)箍筋间距或螺旋筋的螺距的允许偏差为±20mm;
(4)吊环沿纵轴线方向的允许偏差为±20mm;
(5)吊环沿垂直于纵轴线方向的允许偏差为±20mm;
(6)吊环露出桩表面的高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7)主筋距桩顶距离的允许偏差为±5mm;
(8)桩顶钢筋网片位置的允许偏差为±10mm;
(9)多节桩桩顶预埋件位置的允许偏差为±3mm;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5条指出:确定桩的单节长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桩架的有效高度、制作场地条件、运输与装卸能力;
(2)避免在桩尖接近或处于硬持力层中时接桩。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6条指出:浇筑混凝土预制桩时,宜从桩顶开始灌注,并应防止另一端的砂浆积聚过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7条指出:锤击预制桩的骨料粒径宜为5~40mm。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8条指出:锤击预制桩,应在强度与龄期均达到要求后,方可锤击。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9条指出:重叠法制作预制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与邻桩及底模之间的接触面不得粘连;
(2)上层桩或邻桩的浇筑,必须在下层桩或邻桩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30%以上时,方可进行;
(3)桩的重叠层数不应超过4层。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10条指出:混凝土预制桩的表面应平整、密实,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钢筋混凝土实心桩的横截面边长的允许偏差为±5mm;
(2)钢筋混凝土实心桩的桩顶对角线之差的允许偏差为≤5mm;
(3)钢筋混凝土实心桩的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4)钢筋混凝土实心桩的桩身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为不大于1‰桩长且不大于20mm;
(5)钢筋混凝土实心桩的桩尖偏心的允许偏差为≤10mm;
(6)钢筋混凝土实心桩的桩端面倾斜的允许偏差为≤0.005mm;
(7)钢筋混凝土实心桩的桩节长度的允许偏差为±20mm;
(8)钢筋混凝土管桩的直径允许偏差为±5mm;
(9)钢筋混凝土管桩的长度允许偏差为±0.5%桩长;
(10)钢筋混凝土管桩的管壁厚度允许偏差为-5mm;
(11)钢筋混凝土管桩的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5mm;
(12)钢筋混凝土管桩的桩身弯曲(度)矢高允许偏差为1‰桩长;
(13)钢筋混凝土管桩的桩尖偏心允许偏差为≤10mm;
(14)钢筋混凝土管桩的桩头板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
(15)钢筋混凝土管桩的桩头板偏心允许偏差为≤2mm。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1.11条指出:本规范未作规定的预应力混凝土桩的其他要求及离心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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