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节提出了旋挖成孔灌注桩的施工要点。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8条指出: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的地层情况及地下水位埋深,采用干作业成孔和泥浆护壁成孔工艺,干作业成孔工艺可按本规范第6.6节执行。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9条指出:泥浆护壁旋挖钻机成孔应配备成孔和清孔用泥浆及泥浆池(箱),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可采取提高泥浆相对密度,掺入锯末、增黏剂提高泥浆黏度等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20条指出:泥浆制备的能力应大于钻孔时的泥浆需求量,每台套钻机的泥浆储备量不应少于单桩体积。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21条指出:旋挖钻机施工时,应保证机械稳定、安全作业,必要时可在场地铺设能保证其安全行走和操作的钢板或垫层(路基板)。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22条指出:每根桩均应安设钢护筒,护筒应满足本规范第6.3.5条的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23条指出:成孔前和每次提出钻斗时,应检查钻斗和钻杆连接销子、钻斗门连接销子以及钢丝绳的状况,并应清除钻斗上的渣土。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24条指出:旋挖钻机成孔应采用跳挖方式,钻斗倒出的土距桩孔口的最小距离应大于6m,并应及时清除。应根据钻进速度同步补充泥浆,保持所需的泥浆面高度不变。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25条指出: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应采用清孔钻头进行清孔,并应满足本规范第6.3.2条和第6.3.3条要求。孔底沉渣厚度控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6.3.9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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