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节对混凝土预制桩的构造进行了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4条指出:混凝土预制桩的截面边长不应小于200mm;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桩的截面边长不宜小于350mm。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5条指出: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预制桩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6条指出:预制桩的桩身配筋应按吊运、打桩及桩在使用中的受力等条件计算确定。采用锤击法沉桩时,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8%。静压法沉桩时,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6%,主筋直径不宜小于14mm,打入桩桩顶以下(4~5)d长度范围内箍筋应加密,并设置钢筋网片。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7条指出:预制桩的分节长度应根据施工条件及运输条件确定;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8条指出:预制桩的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钢筋上,对于持力层为密实砂和碎石类土时,宜在桩尖处包以钢板桩靴,加强桩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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