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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基础的设计计算要求

作者:精益岩土网     2017年1月11日 21:32      转载请注明来自精益岩土网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节对扩展基础的设计进行了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6条指出:扩展基础的基础底面积,应按本规范第5章有关规定确定。在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7条指出:扩展基础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柱下独立基础,当冲切破坏锥体落在基础底面以内时,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

(2)对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两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柱下独立基础,以及墙下条形基础,应验算柱(墙)与基础交接处的基础受剪切承载力;

(3)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

(4)当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8条指出:柱下独立基础的受冲切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Fl≤0.7βhpftamh0

am=(at+ab)/2

Fl=PjAl

式中:βhp——受冲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不大于800mm时,βhp取1.0;当h大于或等于2000mm时,βhp取0.9,其间按线性内插法取用;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kPa);

h0——基础冲切破坏锥体的有效高度(m);

am——冲切破坏锥体最不利一侧计算长度(m);

at——冲切破坏锥体最不利一侧斜截面的上边长(m),当计算柱与基础交接处的受冲切承载力时,取柱宽;当计算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时,取上阶宽;

ab——冲切破坏锥体最不利一侧斜截面在基础底面积范围内的下边长(m),当冲切破坏锥体的底面落在基础底面以内,计算柱与基础交接处的受冲切承载力时,取柱宽加两倍基础有效高度;当计算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时,取上阶宽加两倍该处的基础有效高度;

pj——扣除基础自重及其上土重后相应于作用的基本组合时的地基土单位面积净反力(kPa),对偏心受压基础可取基础边缘处最大地基土单位面积净反力;

Al——冲切验算时取用的部分基底面积(m2);

Fl——相应于作用的基本组合时作用在Al上的地基土净反力设计值(kPa)。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9条指出:当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两倍基础有效高度时,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截面受剪承载力:

Vs≤0.7βhsftA0

βhs=(800/h0)1/4

式中:Vs——相应于作用的基本组合时,柱与基础交接处的剪力设计值(kN),图8.2.9中的阴影面积乘以基底平均净反力;

βhs——受剪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0<800mm时,取h0=800mm;当h0>2000mm时,取h0=2000mm;

A0——验算截面处基础的有效截面面积(m2)。当验算截面为阶形或锥形时,可将其截面折算成矩形截面,截面的折算宽度和截面的有效高度按本规范附录U计算。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10条指出:墙下条形基础底板应按本规范公式(8.2.9-1)验算墙与基础底板交接处截面受剪承载力,其中A0为验算截面处基础底板的单位长度垂直截面有效面积,Vs为墙与基础交接处由基底平均净反力产生的单位长度剪力设计值。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11条指出:在轴心荷载或单向偏心荷载作用下,当台阶的宽高比小于或等于2.5且偏心距小于或等于1/6基础宽度时,柱下矩形独立基础任意界面的底板弯矩可按下列简化方法进行计算:

MI=1/12aI2[(2l+a')(pmax+p-2G/A)+(pmax-p)l]

MII=1/48(l-a')2(2b+b')(pmax+pmin-2G/A)

式中:MIMII——相应于作用的基本组合时,任意截面I-I、II-II处的弯矩设计值(kN•m);

aI——任意截面I-I至基底边缘最大反力处的距离(m);

lb——基础底面的边长(m);

pmaxpmin——相应于作用的基本组合时的基础底面边缘最大和最小地基反力设计值(kPa);

p——相应于作用的基本组合时在任意界面I-I处基础底面地基反力设计值(kPa);

G——考虑作用分项系数的基础自重及其上的土自重(kN);当组合值由永久作用控制时,作用分项系数可取1.3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12条指出:基础底板配筋除满足计算和最小配筋率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第3款的构造要求。计算最小配筋率时,对阶形或锥形基础截面,可将其界面折算成矩形截面,截面的折算宽度和截面的有效高度,按附录U计算。基础底板钢筋可按下式计算:

As=M/(0.9fyh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13条指出:当柱下独立基础底面长短边之比ω在大于或等于2、小于或等于3的范围时,基础底板短向钢筋应按下述方法布置:

将短向全部钢筋面积乘以λ后求得的钢筋,均匀分布在与柱中心线重合的宽度等于基础短边的中间带宽范围内(图8.2.13),其余的短向钢筋则分布在中间带宽的两侧。长向配筋应均匀分布在基础全宽范围内。λ=1-ω/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14条指出:墙下条形基础(图8.2.14)的受弯计算和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任意截面每延米宽度的弯矩,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MI=1/6aI2(2pmax+p-3G/A)

(2)其最大弯矩截面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墙体材料为混凝土时,取aI=bI

2)如为砖墙且放脚不大于1/4砖长时,取aI=bI+1/4砖长。

(3)墙下条形基础底板每延米宽度的配筋除满足计算和最小配筋率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第3款的构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