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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四)

作者:精益岩土网     2024年1月18日 22:47      转载请注明来自精益岩土网

《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T3360-02-2020是交通领域的行业推荐性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2020年8月1日实施。

第六章 船撞效应计算方法

第4.1.1条:抗船撞设计原则应根据新建桥梁的重要性、通航环境、气象水文条件和所处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4.1.2条:桥梁抗船撞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船撞重要性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桥梁,宜采用两水准船撞作用设计;

(2)船撞重要性等级为三级的桥梁,可采用一水准船撞作用设计。

第5.1.2条:设防船撞力宜根据设防代表船型、撞击速度,采用第5.1.3条和5.1.4条的公式计算。当不具备分析条件时,也可按照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规定取值。

第5.1.3条:轮船的设防船撞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5.1.4条:和桥梁撞击时,驳船撞击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第5.1.5条:船舶撞击速度宜根据桥区水域的实测数据或可靠的模拟试验数据确定。当不具备分析条件时,船舶撞击速度可按图5.1.5速度曲线采用公式(5.1.5)计算。

条文说明:船舶撞击桥梁的速度是确定撞击力的关键要素之一,按船舶失控情况考虑,其下限值是水流速度,上限值是正常船舶航速(含水流速度),需要根据桥止处的通航船舶航速调查、气象水文调查确定。其中,水流速度包括洪水期高水位、枯水期低水位和通航水位等多个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撞击速度沿航道中心线向两侧递减,3倍船长以外的可通航水域仍然有撞击速度,意味着仍然有撞击力。

第5.1.6条:桥梁下部结构设计时,横桥向船舶撞击力应垂直于桥轴线;顺桥向船舶撞击力取横桥向船舶撞击力的1/2;两者不组合。

第5.2.1条:设防代表船型宜采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或按照第5.2.2条的分位值方法、或按照第5.2.3条的概率风险分析法确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分位值方法或概率风险分析法确定的设防代表船型,不宜低于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要求。

(2)一水准设计的设防代表船型可采用分位值法或概率-风险分析法确定;采用概率-风险分析法时,船撞作用设防水准应选用表4.2.3中的L1水准。

(3)两水准设计的设防代表船型宜根据概率-风险分析法确定。

条文说明:在确定设防船撞力之后,仍然需要确定一个设防代表船型,目的是用于更详细的分析方法(如碰撞数值模拟分析)以评估桥梁或防撞结构抗船撞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