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T3360-02-2020是交通领域的行业推荐性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2020年8月1日实施。
第1.0.1条:为规范和指导公路桥梁抗撞设计,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新建桥梁中主体结构的抗船撞设计。
条文说明:桥梁主体结构的抗船撞性能,是其安全使用的核心因素。非主体结构,与主体结构在撞损后果、可修复性和社会影响上差异显著。
第1.0.3条:公路桥梁抗撞设计应综合考虑桥梁、船舶、水运管理和公路管理等因素,合理确定桥梁的总体方案、设防目标、防撞设施等。
条文说明:船舶撞击桥梁成因复杂,水文条件、桥位或桥梁布置、船舶的通行量和船型构成、航运或公路运输管理等均会影响撞击风险。确定抗撞设计方案时,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
第1.0.4条:公路桥梁主体结构宜采用基于性能的抗撞设计方法。
条文说明:对于船撞作用,如采用基于单一目标来设计,保证桥梁在可预见的撞击作用下处于安全状态,偏于保守。基于性能的设计方法,考虑撞击发生的概率和撞击力的强度等因素,采用一系列的结构性能目标作为设计准则,保障在撞击作用下实现结构预定功能。目前,在抗震设计中已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
第1.0.5条:公路桥梁抗撞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2.1.1条:基于性能的抗撞设计是指结构的设计准则由一系列可以实现的性能目标来表示,保证在船舶撞击力作用下实现结构预定功能的抗撞设计方法。
第2.1.2条:船舶撞击力是指船舶与桥梁构件发生碰撞时产生的作用力。
第2.1.3条:设防代表船型是指用于桥梁抗撞设计时选定的代表船舶类型。
第2.1.4条:设防抗撞力是指用于桥梁抗撞设计的船舶撞击力代表值。
第2.1.5条:排水量是指船舶排开水的质量。
第2.1.6条:附连水质量是指为反映碰撞时水对船体的作用,将水按照一定的规则简化为附加在船体上的等效质量。
第2.1.7条:附连水质量系数是指3附连水质量与船体排水量的比例系数。
第2.1.8条:航迹线是指船舶航行的平面轨迹线,可通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舶航行服务系统(VTS)获得。
第2.1.9条:防撞设施是指用于防止船舶撞击桥梁、或降低船舶撞击作用的工程结构或装置。
第2.1.10条:助航设施是指用于帮助船舶正确航行的标识或装置;可设置在陆地、桥梁或航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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